「破壞式創新」由哈佛大學教授Clayton Christensen提出,他提到:「......利用現有的零件群依某種產品架構運作,提供比舊有方法更簡潔的方案......」,由於以既有的行業資源及架構,再加以其他的創新元素,因此這種行銷方式大多適用於以低端市場為主導的業者。

在進行「破壞式創新」的過程中,通常會經歷兩個階段。

 

第一個階段是「著眼那群在產業中未被滿足的群體」,即處於「低端市場」的人。由於實行「破壞式創新」的業者並不是產業的主流業者,而著眼於被主流業者所忽略的客群,能避免引產業龍頭的注意,從而慢慢地崛起。

 

第二個階段是「建立持續性的發展」,經過穩定的發展,並成功將「非顧客」變成顧客後,業者便要開始由本來的低品質的服務及產品,提高品質,增加客人數量,最終覆蓋產業市場。

 

在「破壞式創新」的行銷案例中,最為成功並為人熟知的便是「Netflix」。

 

Netflix(網飛)最早的商業模式是以月費形式租借影片,當時影碟租借行業的龍頭為Blockbuster(百視達)。為了節省成本及補充Blockbuster的不足,Netflix以月費形式租借影片,使用者在網上下訂後,Netflix便會將影片以信封包裝並寄送給用家,而用家看完後便將影片寄回。

 

這種方式在當時而言雖然並不熱門,但亦成功吸引了那群不追求最新影片而又被產業龍頭Blockbuster所忽略的低端客群。

 

隨著科技發展的進步,Netflix除了保留月租影片的服務外,亦轉而向串流影音方面發展,而Blockbuster亦不再是影音產業的龍頭。

在影音串流方面,Netflix依然保持月費任的形式,並不停改進影片推薦的演算法,能更容易觸及到用家感興趣的影片。除此之外,Netflix亦取到更多內容的授權、及自家投資影視製作等,以此保持舊有用家之外,亦吸引更多用家的加入。

「破壞式創新」的主旨在承上啓下,在保留產業原有的特色和架構之餘,加入創新元素,從而突破崛起。Netflix正正是在當中加入了時代性創新元素,緊貼科技市場的發展,從而成為現在影音串流的龍頭。